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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备考信息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广西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始网上预报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报名成功,并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无须到现场确认。
广西考区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并向广西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广西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广西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日期、缴费方式和办法
我区的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方式,请各位应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 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应自觉遵守。应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应认真阅读《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二)缴费方式:全区开通网上缴费平台,取消现场收费,考生必须在网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网上缴费指南》;
(三)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报名人员分科交纳报名费,我区的报名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桂价费[2005]79号)执行,每科55元;
2.取消现场报名,考生登陆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广西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始网上预报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报名成功,并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无须到现场确认。未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必须在网报期间到报名点提交电子版相片或带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扫描;
3.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全区按行政区划分设15个报名点(即14个市财政局及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具体如下:
报名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 南宁市桃源路69号 | 0771-5331594 |
南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 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 0771-2189035 |
崇左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崇左市城西路66号 | 0771-7835929 |
百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百色市中山路100号 | 0776-2823468 |
玉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玉林市建安街1号 | 0775-2689705 |
贵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贵港市金港大道 | 0775-4564175 |
柳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所 | 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1-3 | 0772-2815109 |
来宾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来宾市北二路280号 | 0772-4236385 |
河池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河池市新建西路25号 | 0778-2285833 |
桂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桂林市依仁路14号 | 0773-2800063 |
北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号 | 0779-3035692 |
钦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钦州市银河街 | 0777-2832650 |
防城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 | 0770-6102329 |
梧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梧州市文澜路97号 | 0774-3825977 |
贺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贺州市贺州大道 | 0774-5135538 |
全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五个考区。
1.在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玉林市、贵港市财政局和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南宁考区考试。
2.在柳州市、来宾市、河池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柳州考区考试。
3.在桂林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桂林考区考试。
4.在梧州市、贺州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梧州考区考试。
5.在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北海考区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2009年9月19日 | 上午8:30--11:00 | 审计 | 150分钟 |
下午13:00--15:30 | 财务成本管理 | 150分钟 | |
下午17:30--19:30 | 经济法 | 120分钟 | |
2009年9月20日 | 上午8:30--11:30 | 会计 | 180分钟 |
下午13:30--15:30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120分钟 | |
下午17:30--19:30 | 税法 | 120分钟 |
六、考试用书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广西考区的征订、发放工作,考生报名时可自愿购买。
(二)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有效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财政部考办发布,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全区范围内开通成绩查询电话16886907;同时移动、联通用户通过编辑168+准考证号发送至106211001,获取考试成绩信息。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五)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八、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2.应考人员考试前期进入广西注协网站下载准考证,并认真阅读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doc
广西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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