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21-30日报名(新考试制度下)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者应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并向报名点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分科交纳报考费每科65元。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价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纳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黑白照片),经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1日至4月30日(星期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直、禅城区的报考人员到广东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二路38号碧翠雅轩商务楼三层;
南海区报考人员到南海智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南海桂城南海大道126号交通大厦(西侧);
顺德区报考人员到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顺德大良环市东路康湖名苑商厦南座四楼;
三水区报考人员到佛山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三水区环城路71号2楼;
高明区报考人员至佛山市立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高明区泰和路448-8号二层。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市直、禅城区:83133033-308,83133033-302;
南海区:86236031;顺德区:22600850;
三水区:87725000;高明区:88822208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及方式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应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订购。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2009年9月19日 | 上午8:30--11:00 | 审计 | 150分钟 |
下午13:00--15:30 | 财务成本管理 | 150分钟 | |
下午17:30--19:30 | 经济法 | 120分钟 | |
2009年9月20日 | 上午8:30--11:30 | 会计 | 180分钟 |
下午13:30--15:30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120分钟 | |
下午17:30--19:30 | 税法 | 120分钟 |
六、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考办申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证书由财政部考委会颁发。
应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相关考试信息等相关文件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或登录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fsicpa.org.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