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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有关的规定。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新制度)将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现将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新制度):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范围、方式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4日-4月29日(双休日正常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夜间报名:4月27、28日18:30-20:30
报名地点: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昆山分校(黄河南路228号)
未在上述时间报名的考生可于2009年5月6日—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至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内)进行补报名。
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证明无效)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 3、考生需现场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
四、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应者向报名点提交《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批准后,方可免试。
五、准考证的领取
按照全国考委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用书 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考生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
七、考试成绩有效期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市考办领取。
昆山市财政局
2009年4月21日
附: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昆山分校(黄河南路228号)公交线路说明:
合兴路靠近长江路向南转进,公交7路、30路、58路、109路到园明路站下;19路、132路到交运公司下;17路、60路到六丰机械厂下;33路(东环)、33路(西环)经纬纺织下;15路、20路、21路、23路、102路到红岩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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