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肃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甘会协[2009]28号
省级各有关单位,各市、州财政局、审计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规范非执业会员的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47号)文件的精神,配合即将出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实施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系统)中非执业会员管理模块的应用,我会将于2009年9月21日到2009年10月31日,在全省集中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1994]143号”、 “会协字[1996]361号”、财政部“财会协字[1996]31号”文件考核通过的非执业会员;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并加入了我会的非执业会员。
二、换证时间:
2009年9月21日—10月31日(不包括双休日及假期),逾期不再办理。
三、换证办法:
各市、州财政局、审计局和会员集中的省直各有关单位(行业、系统)统一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同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报送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个别零散会员可直接到省注协办理有关换证登记手续;为了统计相关数据,换证期间不办理转会手续。
四、要求所有非执业会员必须认真填写非执业会员登记表,按时参加换证工作;不按时参加换证工作的,旧证书作废,不再保留其非执业会员的资格。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年检已转的非执业会员以及考试合格尚未办理非执业会员证书的人员一并换证登记手续。
五、新会员证书由我会统一发放,非执业会员在领取新证书时,交回旧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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