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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新制度冲刺复习:轻松突破《经济法》数字关(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09/09/14 17:31:01 字体:

  5年

  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出现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是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

  3、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封闭式基金的上市条件(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场地使用费标准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并向商务部和国家土地主管部门“备案”。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5年内不调整;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供需情况的变化和地理环境条件的变化需要调整时,调整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3年。场地使用权作为中国合营者出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

  6、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7、在客户发出电子支付指令前,银行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程序,在提示客户对指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的前提下,对客户身份和电子支付指令再次进行确认,并应能够向客户提供纸质或电子交易回单,同时形成日志文件等记录,保存至交易后5年。

  8、如果已经注册的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6年

  1、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10年

  2、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0年;

  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1%

  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的人员)

  3、独立董事的提名(P146)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

  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的人员)

  5%

  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的人员)

  2、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005年综合题)

  3、 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4、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股票:(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7、持续信息公开临时报告:(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2)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属于重大事件)

  8、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9、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

  1、上市公司增发除了应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分离交易和分离))

  10%

  公司法

  1、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①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②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并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①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②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③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6、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临时股东大会

  7、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8、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的要求: 投资可分期进行,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9、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财产价值总额”。但是,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该条规定限制范围的10%。

  10、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11、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20%

  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时间也是2年)

  2、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增发股票: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3、收购人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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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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