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在学习期初余额审计中,总结了下面的内容:
注册会计师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程序通常包括:
1.考虑被审计单位运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一贯性
2.上期财务报表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下的审计程序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通过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考虑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3.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审计结论不满意时的审计程序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者上期财务报表虽经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在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后未能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对期初余额得出满意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期初余额有关账户的不同性质,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
(1)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注册会计师通常可以通过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部分审计证据。
(2)对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注册会计师通常检查形成期初余额的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向第三方函证期初余额,或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4.考虑账户的性质和本期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风险
5.考虑期初余额对于本期财务报表的重要程度
如果期初余额本身并不重要,或者虽然对上期财务报表是重要的,但由于本期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期初余额对本期财务报表而言已经变得不重要,则注册会计师无需对其予以特别关注。只有当期初余额对于本期财务报表重要时,注册会计师才需要对其予以特别关注并实施专门的审计程序。
欢迎一起交流学习!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