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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论坛搜集、整理了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的相关知识点,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
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
知识点三、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
一、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二、债务担保
三、产品质量保证
四、亏损合同
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是执行合同发生的损失和撤销合同损失的较低者。
五、重组义务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该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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