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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七章知识点:转换条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7/19 09:40:29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七章 投资性房地产

  知识点十、转换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与处置

  转换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当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企业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①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相应地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比如原来出租的房地产现改为自用房地产;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存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相应地由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③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相应地由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④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相应地由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⑤房地产企业将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地产重新开发用于对外销售,从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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