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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章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7/27 09:57:38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

  知识点三、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置“股本”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发行收入,企业将相当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计入“股本”科目,其余部分在扣除发行费、佣金等相关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股票可以交易或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包括发起式和募集式两种方式:

  1.发起式:(1)筹资费用低,一般只发生印刷费等少量费用,发生时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2)筹资风险小,一般不会发生设立公司失败的情况。

  2.募集式:(1)筹资费用高,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期间冻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按以下原则处理:属于溢价发行的,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从溢价收入中抵销;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属于面值发行无溢价的,冲减留存收益。(2)筹资风险大,有发行失败的可能。如发行失败,发行失败损失由发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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