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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
知识点五、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①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的利息。
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及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④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⑤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方式收到的现金。
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a.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应计入筹资活动中的利息支付项);b.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应计入筹资活动中的其他支付项);
⑦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应列在投资活动中的"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支付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列在投资活动的"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⑧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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