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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二十五章知识点:合并范围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8/29 08:59:50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二十五章 合并财务报表

  知识点二、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确定

  (一)合并范围的确认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具体操作标准

  1.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①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②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③母公司直、间接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2.母公司虽然不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股份,但如果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也构成母子公司关系:

  ①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方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③有权任免公司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④在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的投票权。

  3.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①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②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③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比如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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