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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0/09 16:11:02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知识点六、从量定额计算方法(啤酒、黄酒、成品油适用)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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