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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0/09 16:02:14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知识点四、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并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3.包装物的问题: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押金(注意和增值税的区别,对消费税而言不包括啤酒、黄酒,因为他是从量的问题,押金没影响)

  4.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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