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5 苹果版本:8.6.95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2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税务行政处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1/01 09:08:15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

  知识点一、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侵犯的客体是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税务行政责任。

  第二,从当事人主观方面说,并不区分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法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第三,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是尚不构成税收犯罪的行为,如果构成了危害税收征管罪,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对所有的税务违法行为都一定要处罚,如果税务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只要予以纠正,经过批评教育后可以不必给予处罚。

  第四,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