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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财务成本管理》知识点预习:股权再融资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2/14 08:57:01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第十二章 普通股和长期债务筹资

  知识点六、股权再融资二

  (二)增发新股

  1、含义、分类与相关规定

含义 增发新股指上市公司为了筹集权益资本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 
分类 

(1)财务投资者。一般是指以获利为目的,通过短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适时套现,实现获利的法人,他们一般不参与公司的重大的战略决策。
(2)战略投资者。一般是指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他们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增发引入战略投资者不仅获得战略投资者的资金,还有助于引入其管理理念与经验,改善公司治理。
(3)大股东及关联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关联方。 

特别规定 【公开增发】
除满足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规定:
①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② 除金融企业外,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非公开增发】
没有过多发行条件上的限制,一般只要发行对象符合要求,并且不存在一些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均可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对于一些以往盈利记录未能满足公开融资条件,但又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公司而言,非公开增发提供了一个关键性的融资渠道。 

  2、增发新股的定价与认购方式

定价 公开增发 上市公司公开增发新股的定价通常按照“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的原则确定增发价格。 
非公开增发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认购方式 公开增发 公开增发新股的认购方式通常为现金认购。 
非公开增发 非公开增发新股的认购方式不限于现金,还包括权益、债券、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 

  【提示】通过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非公开增发往往是以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因此,非公开增发除了能为上市公司带来资金外,往往还能带来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优化上下游产业等。当然,使用非现金金资产认购股份有可能会滋生通过不公平资产定价等手段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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