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代理的基本理论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1/05 11:07:31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知识点十四、代理的基本理论三

  (三)代理的种类

委托
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或其他方式,其中书面的委托形式是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法定
代理 
通常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指定
代理 
适用于被代理人既无委托代理人,又无法定代理人而又有特定事项需要代理人代理的情况。
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由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指定。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