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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发布后,凡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查询成绩时,已显示专业阶段合格证号或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即日(2月20日)起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考办(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306室)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已合格但查询成绩时未显示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于2月28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中注协网站上打印的专业阶段六科成绩单到报考所在地财政局考办办理登记手续;
综合阶段考试已合格但查询成绩时未显示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请于2月28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中注协网站上打印的专业阶段六科成绩单和综合阶段成绩单到报考所在地财政局考办办理登记手续。
吉林省考办咨询电话:0431-88544671。
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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