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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买断方式与收取手续费方式会计处理的区别:
①视同买断方式
情况一(包销方式):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则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就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情况二(非包销方式):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发生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则委托方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支付的手续费作为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销售商品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手续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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