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2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8月20日起
根据《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获悉,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311房间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根据《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获悉,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311房间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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