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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获悉,应考人员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考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地方考办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成绩复核申请表汇总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应当在收到汇总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地方考办。应考人员届时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复核结果。
正保会计网校搜集整理了部分地区的成绩核查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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