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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专利申请的审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1/05 10:02:4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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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学习注会有帮助。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1.初步审查

  2.申请公开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还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授权决定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申请公开和实质审查程序。

  请点击查看论坛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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