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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证券发行价格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1/14 16:25:03 字体: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学习注会有帮助。

融资形式 

定价原则 

配股 配股价格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增发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非公开增发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惟一可打折的情形。 
一般可转债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分离交易可转债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一般公司债券 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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