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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3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通知

2013/01/16  来源: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字体:  打印

关于开展2013年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云会协[2013]3号

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8号,以下简称《中注协年检通知》)、《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年检办法》等规定,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将开展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团体会员、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团体会员和已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均须参加2013年会员年检。

  二、根据《中注协年检通知》要求,2013年年检工作将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问题,尤其是关注有无公职人员兼职挂名。此外,将重点检查涉及注册会计师资格投诉举报的事务所、年龄偏大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事务所和近年新批的事务所。

  三、2012年新设立的事务所,全部实地检查。重点核查合伙人(股东)的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及注册会计师资格投诉举报的事务所,全部实地检查;将严格检查注册会计师的工资清单、聘用合同、考勤记录、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社保参保证明、业务工作底稿等情况。

  四、为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倡导绿色低碳办公,2013年省注协将上线试行网上年检,请各事务所登录省注协网站(http://www.ynicpa.org)会员工作室填报年检申请。网络预审通过后,请携带年检相关资料、团体会员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到省注协办理正式年检。

  五、在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批准设立,并已办理会员登记手续的事务所,应当报送相关材料,但不参加年检;已转入或待转入新设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由原所在事务所负责人在个人会员年检表有关栏目签署鉴定意见,加盖公章,参加年检。

  六、注册会计师证书年检页、转所页印章已盖满,或有修改重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需换新证的,由所在事务所负责收集旧证书和近期免冠照1张交省注协。修改重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随年检材料一同报送。

  七、2013年年检工作结束前,请各事务所继续修改完善财政部财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acc.gov.cn)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icpa.org.cn)中注册会计师个人信息、事务所相关信息,并着重核实、录入党员及党组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信息。如有无法修改或者需要提交资料等其他问题的,请与省注协注册部联系,联系电话:0871-63138617。

  八、为便于行业内交流沟通,省注协将继续印制《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通讯录》,请各事务所认真填写通讯录收集表。

  附件:

  1.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年检表

  2.专职人员名单

  3.未参加年检个人会员情况表

  4.一体化管理机构情况表

  5.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通讯录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8号)

  附件1-6下载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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