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关于办理2008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皖注税〔2008〕27号
2008年各参试合格人员: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与合格人员名单,今年我省有98人通过考试,取得了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请合格人员本人提供如下资料,直接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合肥市永红路11号省国税局312室)领取由人事部颁发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51—2831721)。
一、申请领取“资格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申请表》
(三)《(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
(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办证用)。
(五)申请执业注册税务师者,需提供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缴费凭证复印件及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职从业证明。
二、一律不收“资格证书”工本费和注册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
三、2008年考试合格人员,必须在2008年12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凡逾期不申请办理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者,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责任自负。
附件:
2008年11月26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