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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14日起

2011/02/10  来源: 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内容摘要:网上报名时间: 2月14日至3月1日。首次报考人员于于2月24日至25日或3月2日至3日携带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老考生须于2月24日至25日或3月2日至3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我省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福州和厦门两个考点。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月14日至3月1日

    2、网上照片审核时间: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报考级别不变的老考生免审,各报名点网上照片由各报名点负责审核)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月24日至25日

    3月2日至3日(老考生免审)

    (老考生指曾经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考生)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4、网上缴费时间:2月14日至3月13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6月3日(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6月17日(星期五)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1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7、成绩公布时间: 8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09按1号键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9月底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
单位名称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500937政策
0591-87615506缴费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
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市政府
1号楼161室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472号
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主楼西侧8层838室(龙岩大道1号)
0597-3293338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
0593-2077115

    三、报名要求

    1、老考生(曾经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无需上传照片,无需进行网上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月24日至25日或3月2日至3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月24日至25日或3月2日至3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税务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所在地国税局或地税局出具的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证明。

    (4)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老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新报考人员只要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后,各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于2月24日至25日或3月2日至3日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网上报名流程图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新报考人员通过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后,请于规定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福建2011年注册税务师网上报名缴费须知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和招商银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

    2、缴费步骤。

    (1)持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或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报名费财政、物委核定的标准收费。其中《税务代理实务》每科106元,其余《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4个科目按每科66元收取。

    4、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缴费结束,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领取发票。报考人员于考前15天凭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和准考证(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

    6、缴费有疑难问题请点击首页右下方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7、不能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请查询首页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五科者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两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方为合格。

    2、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为《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福州和厦门两个考点,厦门考点只安排厦门报名点的考生,福州考点安排除厦门考点以外的所有考生,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法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取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8、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八、免试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3、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5科,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外,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十、考试用书

    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可向各报名点征订。省直报名点联系电话:0591—8750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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