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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即将开始,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办理注册税务师非执业备案或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
(一)考生申请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
1、备案程序:
(1)考生登陆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江苏省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界面进行信息备案(如下图)。
备案时“非执业会员编号”不必录入;“非执业注册编号”在录入“非执业注册时间”后由系统自动生成;“非执业注册时间”为考生信息备案当天;“工作单位”栏可以录入,如果考生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可以直接选择;“相片”栏,浏览选择照片打开后即可上传考生照片(如下图)。
信息备案后请考生仔细核对,务必保证身份证号码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准确。
(2)信息备案后考生可以通过“审批进度查询”查看审批结果(如下图),如果审批结果为“审批中”或“已审批”说明备案信息已经提交成功,如否,请重新提交备案信息。
(3)考生按规定向备案办理地点报送纸质资料。
(4)经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核准后,考生领取江苏省注册税务师手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需要提供的纸质资料:
(1)《注册税务师非执业申请表》及《非执业会员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三张。
(二)考生申请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
1、备案程序
(1)考生按规定向备案办理地点报送纸质资料。
(2)经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核准后,考生领取江苏省注册税务师手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需要提供的纸质资料:
(1)《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申请表》及《执业会员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三张;
(3)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加入筹建税务师事务所且不作为出资人或合伙人的除外)一式二份;
(4)税务事务所出具的连续2年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及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
(5)社保部门出具的在税务师事务所交纳最近连续满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一式二份;
(6)在税务师事务所最近连续满两年以上的工资单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办理时间
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办。
三、办理地点
(一)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到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市养育巷188号)一楼办税服务厅9号窗口受理备案手续,联系电话:65153535转9231。
(二)各市到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办理相关手续。
常熟市国税局:常熟市枫林路20号
张家港市国税局:张家港市南环路30号
昆山市国税局:昆山市前进东路1188号六楼6001,联系电话:051257157661
吴江市国税局:吴江市松陵镇体育路579号
太仓市国税局: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南路76号
附件:1、《注册税务师非执业申请表》
5、 工作证明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苏州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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