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27日起
内容摘要: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3月23日下午17时截止。自2012年3月23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3月19日-3月23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关于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12〕12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3月23日下午17时截止。自2012年3月23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3月19日-3月23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0-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020-8559737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6:30)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目 | |
6月16日 | 09:00-11:30 | 税法(一) |
13:00-15:30 | 税法(二) | |
16:30-19:00 | 财务与会计 | |
6月17日 | 0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14:00-16: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3年),报考5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报考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税务代理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用书
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目录见附件5,考生可在现场报名确认期间自愿选订教材。教材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留意我中心网站。
附件:1.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5.2012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A、B、C系列)订书单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
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级别为免3科)人员的条件:
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需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1科)。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一)“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
(二)“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三)“非经济类、法学类”专业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四)“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工作。
(五)“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
(六)“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明。各地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同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八)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条第(7)款者还须提供税务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免考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附件3
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22.注册税务师 | 2.免3科 | 01.注册税务师 | 3.税务代理实务 |
4.税收相关法律 | |||
4.免1科 | 01.注册税务师 | 1.税法(一) | |
2.税法(二) | |||
3.税务代理实务 | |||
4.税收相关法律 | |||
5.考全科 | 01.注册税务师 | 1.税法(一) | |
2.税法(二) | |||
3.税务代理实务 | |||
4.税收相关法律 | |||
5.财务与会计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报考科目 | 报考人数 | 考务费金额 |
报考一科(65元/人) | ||
报考二科(130元/人) | ||
报考三科(195元/人) | ||
报考四科(260元/人) | ||
报考五科(325元/人) | ||
合 计 |
材料审核员签名:
汇总录入员签名:
收 款 员 签 名:
附件5
2012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A、B、C系列)订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