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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前提
338页:对于税款滞补罚争议,在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委托注册税务师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自行审查解决纳税争议。
二、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操作规范
本章总结
各节内容 | 知识点 |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 | 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掌握哪些属于选择复议,哪些属于必经复议 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申请人、 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 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 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决定过程中期限的规定 熟悉何种情况下应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熟悉停止执行、行政复议中止与终止的情形 熟悉证据的规定 熟悉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熟悉可以调解的情形 |
第二节 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前提与操作规定 | 简单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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