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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内容
文头 | 由出具单位名称和文号组成 文号一般由年份、报告性质简称和顺序编号等要素组成 |
正文 | (1)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涉税服务事项+报告” (2)收件人 (3)引言段 (4)服务过程及实施情况 (5)专业意见 (6)报告的其他要素。包括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的签名或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
报告日期 | 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
二、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熟悉)
(一)整理报告相关信息资料
(二)草拟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三)复核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在正式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前,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拟出具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四)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五)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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