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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说起出口退税,不少基层税务人员对相关业务了解得不够全面和透彻。本文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用直白的方式,与大家共同学习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业务。
出口退税类型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
一是又免又退。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既有销项税,又有进项税,若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把销项税免除,把进项税退还,又免又退。
二是只免不退。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税,自然只免销项税,进项税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税的情况。只免不退,就已达到税负归零的目的。
三是不免不退。针对的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更别说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退税率
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征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6%、15%、13%、9%、5%和3%等若干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国家鼓励出口的货物,退税率就高一些;限制出口的,退税率就低一些。
出口退税的计算
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免、退”税;二是“免”税;三是“免、抵、退”税。免税就是不缴税,实际操作中不需要计算,需要理解和计算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一)免、退税
这种方式针对的是外贸企业,即进出口贸易的商业企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是购进价格。
例如,某外贸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全部出口,以不含税价格100万元购进,以200万元价格出口,税率17%,退税率13%。
出口的时候,免销项税,不用单独计算。退税的时候,应退增值税=100×13%=13(万元)。
税率差产生的4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计入销售成本。
(二)免税
这种方式没有退税,没有计算,不多做解释。
(三)免、抵、退税
这是出口退税业务的难点,专用名称多,不容易理解,其实,弄明白“抵”税的原理,该项业务就迎刃而解了。
自产货物在生产中涉及原材料、水电费和运费等众多可抵扣项目,无法准确区分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即使能够准确核算各自的进项税,由于生产企业的内销部分缴纳增值税,而出口部分实行退税,双轨运行,必然会增加征纳双方的成本。由此引入“抵”税概念。“抵”可以理解为一个计算退税的过程,也就是全面计算生产企业实际应纳税额。如果进项税抵完了,应纳税额是正数,企业需要缴纳;如果该进项税抵不完,应纳税额是负数,国家应该退还。
因此,“免、抵、退”中的“退”税,实际上应该理解为出口部分对应的应退进项税=免抵退中的“抵”+免抵退中的“退”。
免抵退税计算并不复杂,只有五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是出口货物离岸价格(FOB)。
例如,生产企业全部材料是200万元购进,进项税额34万元,内销货物80万元产品,销售税额13.6万元,当期出口货物220万元,税率17%,退税率13%。
第一步:税率差异部分进项税应转出,进成本。
出口价格×(征税率-退税率)=220×(17%-13%)=8.8(万元)。
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
借:主营业务成本8.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8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也是计算抵税数额。
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进项税-税率差异部分的进项税)-上期留抵=13.6-(34-8.8)-0=-11.6(万元)。
应纳税额为负数,说明进项税未抵完,应予以退税。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即免抵退税最高限额。
免抵退税额=离岸价×退税率=220×13%=28.6(万元)。
第四步:计算实际应退税额,取第二步的绝对值与第三步的较小者。
实际退税为11.6万元。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6
第五5步:计算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28.6-11.6=17(万元)。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7
这里应该说明的事项:
1.如果第二步计算得出是正数,那就是企业承担的进项税抵完了,缴税。
2.如果第四步中,较小者为第三步,退税就是第三步的数,因为第三步是免抵退税最高限额。
3.免抵税额不在增值税申报中体现,它是计算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基。
进料加工复出口和来料加工复出口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是全然不同的两种加工出口方式,其出口的主体决定了这两种方式的退税方式。
(一)进料加工复出口
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原材料从国外进口,产成品出口到国外,形象地说是“两头在外”。
如果出口的主体是加工企业,业务的实质就是自产。本来进口材料需要缴纳增值税,加工完工出口时再退增值税,程序相当繁琐。《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作用是证明购进材料免税,出口时,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减除免税进料的成本确定,避免纳税与退税环节重复。
如果出口的主体是外贸企业,因其没有加工产品的能力,需要委托加工企业加工后再出口,所以在计算退税额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而且要考虑支付的加工费金额和退税率。
(二)来料加工复出口
出口的主体是外贸企业,业务的实质就是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受托方,材料和成品都是委托方的,即“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与一般的受托加工不同的是,内销的加工费应缴纳增值税;出口则加工费免税。由于没有进项税,只免税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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