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08 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8 〕78 号) 要求,现将2 008 年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 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
三、 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附件1 )的 准考证、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 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 和《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汇总表 》 (附件2 、3 , 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 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 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2 月12 至20 日(周六、周日除外) 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 号,福泰广场B 座1101 房间) 办理资格证书 。
附件:
2 、《资格考试登记表》
3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丘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