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7日起
内容摘要: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0:00开始至5月31日24:00结束。首次报名的考生,请于2011年6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报名须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为方便您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减少往返次数,提高报名信息准确程度,我们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及网上交费系统。缴费确认后(此款缴入国库),不办理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请您准确填报信息,谨慎缴费。
请认真阅读以下信息: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系统(只支持工商银行缴费系统)。
本系统只支持在天津市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使用,不为天津市以外其他省市的考生提供报名服务。
二、考试时间:2011年9月3日至4日。
三、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0:00开始至5月31日24:00结束。
四、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首次报名的考生,请于2011年6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持《考试申报表》到交表处,进行条码扫描确认后交表,资格审核结束。
3、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考生必须在2011年6月13日24: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五、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30日0:00开始至9月2日24:00结束。
七、使用本系统报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将照片(一寸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或黑白)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150点精度,大小在20K以内),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和领书单。
3、持有工商银行发行的灵通卡、信用卡、理财金卡、E时代卡的任意一种,没有卡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和教材费(注:考评中心负责网上预定教材时注明)的金额。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申报表》。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本系统提供的说明,也可拨打电话022-23112312(考评中心)进行咨询。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证明交费已经成功,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
4、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1年6月14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九、网上报名流程
十、网上缴费操作指南
十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费用
报名费:每人4元
考务费:每人每科38元
十四、网上报名操作注意事项(考生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