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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知识点二、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强调:1和2,与所有权有关。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比:提供劳务收入1.2.4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暂时不考虑这一条)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解释:提供劳务,没有资产转移,所以不考虑资产所有权的问题
对比: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解释:由于没有“相关”成本,所以不考虑成本的计量。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1)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零售商品。
(2)商品所有权凭证转移或实物交付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此时不能确认收入。
②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已将产品销售出去。如果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而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应在安检完毕后方可确认收入。
④销售合同中规定了由于特定原因买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时,应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
通常情况下,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承诺付款,通常表明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教师提示】如果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确认了一笔应收债权,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收回该债权时,不应调整原确认的收入,而应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如果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教师提示]当这些不确定因素消除后,方可确认收入。)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有时,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负债。(作为预收账款入账)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及其账务处理
1.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1)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2)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①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长期应收款(合同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每期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同时,按期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3)销售折扣与折让
①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目的:加速货币资金回笼)。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②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打折;批发与零售的区别),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③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还能用,不是完全拒绝该商品)。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完全拒绝该商品了,与销售折让区别)。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②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是否可以扣税,要看题目中的条件,看是否取得了红字的增值税票。)
③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当及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2)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商品已经发出的情况下,应当将发出商品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提示】此时如果税法上的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则应当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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