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评考试《财务会计》预习: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第九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知识点十: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1.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在税前列支的金额,用公式表示如下: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资产在某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资产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例如,对某项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来说,其账面价值等于其入账时的实际成本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余额,而其计税基础等于其入账时的实际成本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是相同的。但由于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予抵扣的金额。即:
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因此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在某些情况下,对自费用中提取的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3.暂时性差异的类型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例如,对企业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尚未确认的收入,按税法规定,应当计缴所得税,这就是说,虽然企业没有将应收的款项确认为一项资产,但仍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可将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这就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