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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评考试《财务会计》预习:现金流量及其分类

2013/03/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十章:财务报告

  知识点四:现金流量及其分类

  现金流量指一定会计期间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现金流量分为三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税费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

  【教师补充】这里所讲的投资活动,既包括实物资产投资,也包括非实物资产投资。

  这里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除在外,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视为一个整体,企业现金(含现金等价物,下同)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例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是企业现金存放形式的转换,并未流出企业,不构成现金流量。同样,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例如,企业用现金购买3个月内到期的国库券。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资本,既包括实收资本(股本),也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这里所说的债务,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以及偿还债务等。

  【教师提示】通常情况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对于企业日常活动之外特殊的、不经常发生的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款、捐赠等,应当归并到相关类别中,并单独反映。

  (1)对于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赔款,

  ①如果能够确指属于流动资产损失,应当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②属于固定资产损失,应当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③如果不能确指,则可以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捐赠收入和支出,可以列入经营活动。

  (3)如果特殊项目的现金流量金额不大,则可以列入现金流量类别下的“其他”项目,不单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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