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设办200975号
各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和《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9〕44号)规定,现将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626人)予以公布,其中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173人,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09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评审有效;达到省确定的合格标准的453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核发《2009年度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在本年度、本省参加评审有效。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人,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的申报、呈报工作。
附件:
1、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达到国家标准)
2、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达到省标准)
责任编辑: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