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10高级会计师报名截止到7月8日
关于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通知,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截至到7月8日。报考人员需有会计从业资格,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且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指审计、经济、统计,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一)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的,所学专业是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在取得学历后要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二)或(三)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任职年限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请严格对照上述对工作年限的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民主推荐并审查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呈报部门统一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报名资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并共同在《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签署意见后,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市直部门和中央、省驻济宁部门(单位)报名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市财政局7009房间,联系电话:2606005,2606026)。考试费100元/每人,相关文件资料及报名表格下载,请登陆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或登陆济宁财政内部信息网(内网)。
请报考人员将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携带相关原件前来报名:
封 面
第一页: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二页: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三页: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含继续教育记录页)。
第四页: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2010年通过职称外语考试人员,请打印网上查询成绩,并注明“本人承诺所提供成绩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及本人签名;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原件;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原件)。
第五页: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复印件。符合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原件、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复印件。
第六页: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原件
第七页:《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
注:报考时请务必携带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另需要近期 1寸正面同底片免冠彩色照片5张(其中2张按要求粘贴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
以上文件表格资料下载地址:http://www.jikj.gov.cn/upload/2699129cb9f7719544e6624aee3e7f62.rar
几点注意事项:
1、请考生注意,《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2)需要正反面打印,打印手填均可;表中“呈报单位代码”填308、“报名序号” 不用填写、“呈报单位”填济宁市;表中“省直部门审查意见”、“设区的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查意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查意见”栏均不用盖章。
2、所有表格中需要盖章审查意见的,都必须具备三个要点:(1)单位盖章(2)签署“同意”意见(3)填写日期。
3、申报人员填写的工作单位与单位所盖公章一致。如:“山东省xx局”不能写为“省xx局”,也不能写简称。申报人员所填单位名称与公章有差别的,一概退回。
4、“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共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