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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苏财会字[2011]5号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将于6月月进行。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1]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贯彻省评审文件精神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厅苏财会[2011]22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要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评审信息及时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厅《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文件的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盖章确认,并于6月27至6月30日报送市财政局。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苏州市区材料报送时间:
2011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苏州市区材料报送地点:苏州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1号楼107室(苏州市西中市127号)。
各市(县)、区送审者按照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报送。
联系人:沈健,电话:0512-87676986。
四、申报信息的查阅与下载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查阅或下载取得。
苏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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