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0日起
内容摘要:6月20日-7月14日报考人员登陆新疆财政网(http://www.xjcz.gov.cn),点击“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链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注册、上传照片和网上订书;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5日18: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完成网上缴费。考试地点设置在乌鲁木齐市。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如有信息错误或信息不完整,请及时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合格证书,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文件中所规定的聘任范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已聘任了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程序报名:
(一)网上注册:6月20日–7月14日报考人员登陆新疆财政网(http://www.xjcz.gov.cn),点击“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链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注册、上传照片和网上订书;
(二)查询审核结果:考生网上注册成功后,须在1-2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可进入网上缴费程序,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请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查询;
(三)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5日18: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完成网上缴费。支付完成后,可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缴费成功。报考人员用于缴费的银行卡必须提前开通网上银行和网上银行的转账支付功能,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四)凡考生确实无法实现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的可请当地会计管理机构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地点设置在乌鲁木齐市。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如有信息错误或信息不完整,请及时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六、合格标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调小组参照国家合格标准,根据自治区实际,确定自治区2011年参评的合格标准,符合该合格标准的由自治区会考办核发合格证,该证在自治区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有效。
七、考试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预订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订书款。
八、考务日程安排
1、2011年6月2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和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采取适当形式公布2011年度考试科目、报名日期和方式及考试用书等考试事项。
2、2011年7月1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考试报名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3、2011年8月15日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2011年9月4日举行考试。
6、2011年10月底前,公布成绩和考试合格标准,下发成绩合格证。
九、考试收费及发票领取
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考生报名费用和订书款将统一缴入自治区会考办汇缴户,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考试当天在考点统一领取,也可与自治区会考办协商提前领取,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