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0日起
内容摘要: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7月20日。考试时间:2011年9月4日8:30—12:00。考试地点:设在武汉市区。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有关问题通知
鄂人社函〔2011〕294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湖北省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
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其考务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承办。
二、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54号)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中级职称为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财税专业)等相近专业的,符合申报高级会计师基本条件,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试合格者经省职改办审查同意可申报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其他专业的中级、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确因工作需要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的,须先考试取得会计中级职称,并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含中央在鄂单位报考人员,下同)的资格审查,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负责。
2、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报考人员,先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下同),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经市(州、林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查合格(盖章)后,送市、州会计考办汇总集中送省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中央在鄂单位及其他报考人员,先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并经省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到省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7月20日。
2、考试时间:2011年9月4日8:30—12:00。
3、考试地点:设在武汉市区。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效用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合格证,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此证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参加评审有效。省内当年评审使用的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确定,并核准名单由省会计考办核发合格证,此证只在本省当年参加评审有效。成绩查询网址:湖北省财政厅网(www.ecz.gov.cn)和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3、2008年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人员、2010年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省线合格标准的人员,申报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成绩有效。
三、考试费用
按照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的规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四、有关要求
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在湖北省财政厅网—办事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网址:www.ecz.gov.cn)。
2、根据考培分离的原则,考生可自愿到湖北省会计学会征订《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用书》。
3、有关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材料报送及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4、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是国家为促进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高级会计人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政府人社、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广泛宣传,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湖北省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