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兵团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考生可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办法: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须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点击“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栏目,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
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第三步:网上缴费。网上注册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注册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2年10月19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