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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经济专业的相关重点,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了整理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经济教材的重点考点,希望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第三节 零售业态
零售商的功能与分类
(一)零售商的功能
提供商品、分装货物、保存货物、
提供服务、沟通信息、营造环境。
(二)零售商的分类
1.按组织形式不同:
①公司连锁零售商(正规连锁或直营连锁);
②自由连锁零售商(自愿连锁 );
③特许连锁零售商(企业以合同形式授予加盟店经销权和营业权);
④零售商合作社(独立零售商共同组成,集中批发);
⑤消费者合作社(消费者共同出资组成)。
特许连锁的特点是:
①所有加盟店都是以独立的所有者身份加入特许经营系统,加盟者在人事、财务上保留自主性,但经营业务以及形式上则保持高度统一,并接受加盟总部的指导和控制;②系统内各加盟店之间没有横向联系,只存在加盟店与加盟总部之间的纵向联系;③加盟双方既是独立的事业者,但又必须在合同的规则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实现联合经营效益。
消费者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是:自集资金,现金交易,股权不论股金多少一律平等,利润按交易额分配。
消费者合作社与零售商合作社有着相同的原则,其差异主要体现在:
前者是消费者,后者是零售商;
前者入社目的是以低廉的价格获得消费品,后者入社的目的则是以优惠的价格取得供转卖的商品。
2.按业种(行业种类—卖什么)不同:
我国对零售商(业)的业种分类如下:食品类零售业;饮料、烟草零售业;服装和鞋帽零售业;纺织品零售业;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零售业;文化办公用品零售业;日用品零售业;体育娱乐用品零售业;交通、通讯用品零售业;家具零售业;化妆品零售业;金银珠宝零售业;中西药品及医疗保健用品零售业;书报杂志及电子出版物零售业;燃料零售业;建筑材料及五金电料零售业。
3.按业态(经营形态—怎么卖)不同:
商务部2004年发布的《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将我国的零售业态分为17种,即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市场、购物中心、工厂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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