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经过周密安排和扎实准备,宝鸡市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已于10月9日全面展开。
一、本次启用新版证书的范围和要求。
本次颁发新版证书的范围:一是2009年9月30日前,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二是2009年10月9起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办理“新版证书”的人员。目前,全市共有持证会计人员21737人,其中:县区11129人,市本级10608人;2009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需办证人员1212人,总计需颁发新证人员22949名。对按规定取得新版从业证书的人员,省财政厅将在“陕西会计网”予以公布。财政部门在换发新证工作中,对已完成2007、200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持证人员,将在其颁发的新证中予以记载。所有申请颁发新证的人员可登陆“陕西会计网”,按有关流程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后按类别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颁发。
二、组织实施启用新证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在全省工作培训会召开后,我市立即将省厅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向局领导作了专项汇报。局总会计师朱卫强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了全面安排,要求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服务广大会计人员、提升会计管理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制定方案,广泛宣传。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类别,我们多次请示省厅,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行业和县区,系统学习了相关业务政策,全面掌握基础资料和政策信息,详细制定了《宝鸡市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施方案》,对颁发范围、条件、起止时间,颁发办法、工作要求、后续管理、附加说明等内容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增强了工作的操作性、针对性、有效性。专门编辑印制了《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问题解答》和《申办新证流程图》,作为持证人员了解政策、具体操作的便捷途径和依据。在“宝鸡财政网”开设专栏,在会计服务大厅制作宣传版面,方便了会计人员查询、下载和办理业务。
三是热情服务、有序展开。按照省厅要求,改变原有属地化管理模式,上收县级审验、打印证件的权限,将市、县会计人员换发新证工作,统一由市本级承担,一并完成继续教育检查登记和打印、颁发新证工作。虽然工作量增大了一倍,但我们在确保会计考试报名、会计继续教育、会计法检查等其他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热情、合规、有序地为各类会计人员办理新证换发工作。按要求各县区和高新区财政局集中汇总、查验、报审本辖区内持证人员的申办材料,并健全新证颁发期间及后续管理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大中小企业由单位集中统一收集、报送新证换发申报材料,既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强化了本单位对所属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会计工作考核评价的综合管理。
三、启用新证的实施时间和步骤。
颁发新版证书工作从2009年10月9日到2011年9月14日止,颁发新版证书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从2009年10月到2010年元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中省驻宝单位、外省市驻宝公司所属会计人员,个体工商户,学生、个人等完成启用新版证书颁发工作;从2010年2月到2011年4月,对全市大中小企业、中省驻宝企业所属会计人员,由单位按启用新版证书要求准备好个人资料,集中统一报送所属会计人员的申办资料到市财政局办理颁发手续;从2009年10月到2011年4月,各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启用新版证书颁发工作,并可于每月到市财政局打证验印,上报人员数据及资格证书使用统计表。
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必将对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市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实现对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水平产生积极地促进作用。
根据省厅《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经过周密安排和扎实准备,宝鸡市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已于10月9日全面展开。
一、本次启用新版证书的范围和要求。
本次颁发新版证书的范围:一是2009年9月30日前,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二是2009年10月9起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办理“新版证书”的人员。目前,全市共有持证会计人员21737人,其中:县区11129人,市本级10608人;2009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需办证人员1212人,总计需颁发新证人员22949名。对按规定取得新版从业证书的人员,省财政厅将在“陕西会计网”予以公布。财政部门在换发新证工作中,对已完成2007、200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持证人员,将在其颁发的新证中予以记载。所有申请颁发新证的人员可登陆“陕西会计网”,按有关流程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后按类别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颁发。
二、组织实施启用新证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在全省工作培训会召开后,我市立即将省厅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向局领导作了专项汇报。局总会计师朱卫强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了全面安排,要求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服务广大会计人员、提升会计管理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制定方案,广泛宣传。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类别,我们多次请示省厅,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行业和县区,系统学习了相关业务政策,全面掌握基础资料和政策信息,详细制定了《宝鸡市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施方案》,对颁发范围、条件、起止时间,颁发办法、工作要求、后续管理、附加说明等内容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增强了工作的操作性、针对性、有效性。专门编辑印制了《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问题解答》和《申办新证流程图》,作为持证人员了解政策、具体操作的便捷途径和依据。在“宝鸡财政网”开设专栏,在会计服务大厅制作宣传版面,方便了会计人员查询、下载和办理业务。
三是热情服务、有序展开。按照省厅要求,改变原有属地化管理模式,上收县级审验、打印证件的权限,将市、县会计人员换发新证工作,统一由市本级承担,一并完成继续教育检查登记和打印、颁发新证工作。虽然工作量增大了一倍,但我们在确保会计考试报名、会计继续教育、会计法检查等其他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热情、合规、有序地为各类会计人员办理新证换发工作。按要求各县区和高新区财政局集中汇总、查验、报审本辖区内持证人员的申办材料,并健全新证颁发期间及后续管理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大中小企业由单位集中统一收集、报送新证换发申报材料,既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强化了本单位对所属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会计工作考核评价的综合管理。
三、启用新证的实施时间和步骤。
颁发新版证书工作从2009年10月9日到2011年9月14日止,颁发新版证书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从2009年10月到2010年元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中省驻宝单位、外省市驻宝公司所属会计人员,个体工商户,学生、个人等完成启用新版证书颁发工作;从2010年2月到2011年4月,对全市大中小企业、中省驻宝企业所属会计人员,由单位按启用新版证书要求准备好个人资料,集中统一报送所属会计人员的申办资料到市财政局办理颁发手续;从2009年10月到2011年4月,各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启用新版证书颁发工作,并可于每月到市财政局打证验印,上报人员数据及资格证书使用统计表。
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必将对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市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实现对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水平产生积极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