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办发﹝2009﹞7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在京企业: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5﹞246号)的有关规定,定于2009年5月进行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5月16、17日 初级会计电算化(每场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个人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5月24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月24日 13:30-15:30 会计基础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申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三、报名时间
3月16日至2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四、报名地点
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所属在京各单位,组织参加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考试人员可从国管局网站(网址:www.ggj.gov.cn)下载《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背面写上姓名)。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证书原件。报名时交考务费每科2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45元)。
(三)他人代办报名手续,须经本人确认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考试结束15天后,考生可登录国管局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五)国管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不强制销售相关考试用书。
报名点咨询电话: 88393050 68316611转1830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办发﹝2009﹞7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在京企业: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5﹞246号)的有关规定,定于2009年5月进行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5月16、17日 初级会计电算化(每场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个人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5月24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月24日 13:30-15:30 会计基础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申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三、报名时间
3月16日至2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四、报名地点
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所属在京各单位,组织参加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考试人员可从国管局网站(网址:www.ggj.gov.cn)下载《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背面写上姓名)。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证书原件。报名时交考务费每科2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45元)。
(三)他人代办报名手续,须经本人确认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考试结束15天后,考生可登录国管局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五)国管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不强制销售相关考试用书。
报名点咨询电话: 88393050 68316611转1830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