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部署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内财会〔2009〕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自治区直属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盟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范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的规定,自治区范围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一律实行属地原则。
1、作为连接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之间桥梁的自治区各级工商联将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自治区范围内的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同级工商联经济部统一报至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2、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其会计从业资格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3、凡被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其会计从业资格的申办与管理由被聘用的所在单位一并办理。
4、凡已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建立工作联系的中央驻呼有关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继续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管理;
5、大中院校的在校生,即由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在盟市地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发证工作,均由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
自治区直属院校的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内蒙古财税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的在校生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及颁证工作,由所在院校统一集中到自治区财政厅办理。
三、考试报名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0日开始至5月19日结束。报考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申请报名,开通银联网上缴费地区的考生直接从网上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未开通银联网上缴费地区的考生,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缴费,由收费人员在网上确认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有效。自治区直属单位的考生请与自治区会计学会(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二楼)来联系。联系电话:4924802。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范围、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的范围依据为财政部于2008年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考试命题。
2、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统考科目和非通考科目进行。
(1)全区考试的统考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统考时间为7月5日(星期日)一天,统考科目考试日程安排。
(2)全区考试的非统考科目为: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考试实行全年定期分批常态化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批次后,考生直接从网上报名参加相应批次、时间的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全区统一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库。考试成绩库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主要依据。
从今年开始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将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的无纸化考试,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该考试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建立考试题库,各地在组织考试工作之前,要根据本地的实际需要经向财政厅申请得到同意后可到网上进行抽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届时请见各地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各地的考试通知。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五、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六、成绩的有效期、考试成绩查询及考试成绩单的打印
1、所有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从2009年开始,所有考试科目(含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的合格成绩均以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库为准。以前年度取得的成绩或证书不再作为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2、考试成绩请登录www.nmgacc.cn网上查询,查询时间请注意网上公告。
3、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登录www.nmgacc.cn网自行打印成绩单。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
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必须在合格成绩的有效期内先在网上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进行申请,网上受理之后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考试成绩单到考试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须携带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签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已经从事会计工作的考生还须携带经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开具的从事何种会计岗位工作的证明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条件的考生,在申请办理证书时还需携带本人的学历书证原件。
八、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要求
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负责实施本地区的下列考试工作:
(一)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对已经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即2007年以后取得的)的考生,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但要认真审查其毕业证书原件无误后,方可为其办理申请免试科目的报名;
(二)安排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
(三)按时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有关考试数据统计等有关考试工作情况;
(四)组织试卷印刷、考试和阅卷、其他考务组织实施工作;
(五)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
各盟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在考试报名开始前15日内向社会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并于考试结束后15日内由各盟市会计管理部门将本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九、考试考务工作
1、各盟市及有关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务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将所需要进行通考科目的考试试卷数量以及考试报名人数和所设的考点、考场、参加考前培训人数等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报告表,连同生成的考生考试报名信息盘一并函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考试前期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及相关规定对考点、考场的设置进行安排,考试前期一周必须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
3、为加强社会监督,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性,各地考试机构要设立考试举报电话,并于考试当天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通报考试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0471-4192062。
4、全区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试卷评阅工作,以便进行分数的核准工作。各地及有关会计从业资格部门在取得成绩核准通知后,务必按时将本地区的考试成绩软盘、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及考试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十、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风考纪工作,确保考试的严肃性
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从培养建设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的理念出发,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今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除认真做好试卷的印刷、保管、分发、评卷和登分等环节的保密工作外,还要特别加强对考风考纪、监考人员纪律的要求,严格对考生的管理,坚决杜绝抄袭行为。一旦发现舞弊的考生,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全部考试成绩,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各盟市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以对广大考生高度负责、对考试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把我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做好、做实。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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