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要求和方式
1、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互联网环境下的无纸化方式,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微机评卷、统一考试标准的考试制度。
2、2009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方式改为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登录《辽宁会计网》(网址:www.lnkjw.com),点击首页左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下的“申请证书”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登记系统报名。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条件和须知,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三、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
四、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申请免试的报考人员须在确认日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1张。
五、申请程序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申请
报考人员在规定工作日登录《辽宁会计网》(同上)进行网上报名,每年三、六、九、十二月月初的第一个星期四、星期五为确认、缴费日,确认日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二张一寸照片(近期、同版、39号渐变灰)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确认,并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确认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审核通过并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隔一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登录《辽宁会计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报考人员除免试科目外,其他科目须一次性报考,并且一次性通过全部报考科目才能取得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全科合格人员请于考试结束隔一周后,登录辽宁会计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系统打印《申请表》,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注册登记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下列材料到签发证书的财政部门办理上岗注册登记。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岗位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详情请关注《辽宁会计网》、葫芦岛财政局网站和市财政局会计科相关通知。
葫芦岛财政局会计科
二00九年三月一日
一、申请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要求和方式
1、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互联网环境下的无纸化方式,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微机评卷、统一考试标准的考试制度。
2、2009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方式改为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登录《辽宁会计网》(网址:www.lnkjw.com),点击首页左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下的“申请证书”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登记系统报名。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条件和须知,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三、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
四、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申请免试的报考人员须在确认日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1张。
五、申请程序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申请
报考人员在规定工作日登录《辽宁会计网》(同上)进行网上报名,每年三、六、九、十二月月初的第一个星期四、星期五为确认、缴费日,确认日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二张一寸照片(近期、同版、39号渐变灰)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确认,并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确认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审核通过并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隔一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登录《辽宁会计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报考人员除免试科目外,其他科目须一次性报考,并且一次性通过全部报考科目才能取得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全科合格人员请于考试结束隔一周后,登录辽宁会计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系统打印《申请表》,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注册登记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下列材料到签发证书的财政部门办理上岗注册登记。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岗位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详情请关注《辽宁会计网》、葫芦岛财政局网站和市财政局会计科相关通知。
葫芦岛财政局会计科
二00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