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辖内单位工作的人员,广州市内常住居民,持广州市暂住证的公民,可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请在以下网站下载:http://czj.getdd.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0812513414987.xls
取得会计知识(技能)考试合格证后,用签字笔填好申请表后(勿复印)自行登录http://www.gzaccount.gov.cn网站>>从业资格>>资格申请,进行会计诚信自律宣誓并输入姓名(如无此窗口弹出,请关闭浏览器“弹出窗口拦截”功能);日常管理部门选中“全部”小框内的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区)财政局后点击确定(选错将无法办理);留手机号(方便日后短信通知会计继续教育等事项),填密码,用简体字输入个人资料,全部内容(最高学历)填完后选择提交,待系统给出网上受理号后填写于表格左上角(此号超十天也有效),到财政局会计处审核时请提交下列资料:
(1)两张同底小一寸彩色照片(贴于表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效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单科或双科);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珠算五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无工作单位(非广州市户口)的需提供广州市暂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单位工作的要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工作证或手册)合同(属地管理)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经初审符合办理要求后由区财政局会计处开出会计从业资格证受理回执单,十个工作日后凭《会计从业资格证申办受理回执单》取证。
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广州市及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就职单位《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核对单位的属地和性质)、本人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会计工作岗位),到区财政局会计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原件核对后退回,可以委托办理)。
三、遗失、损毁重新办证
属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管理或已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若不慎遗失,必须在《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或《信息时报》其中之一刊登属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码(可用有效身份证明到区财政局查询)的遗失声明,见报一个月后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纸、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到区财政局会计处重新办证。属损毁严重需重新办证的,须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可以委托办理)。
四、调出
属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管理或已注册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在离开广州市,在其它城市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及时到我处办理调出手续。由申请调出人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证管理机关查询编码,并同意接收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后,到区财政局会计处领取或自行登录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czj.getdd.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0812513414987.xls
下载和填写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壹式叁份后,提供调入地区的会计从业证管理机关的名称和编码、已格式化的3.5英寸磁盘壹只、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区财政局会计处办理(一经调出,档案交由本人负责。可以委托办理)。
五、市外调入(广州市、各区、增城市、从化市发的证不需办理调动,只办注册)
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且《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广州市外管理的人员,要先从原办证机关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手续,然后登录广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平台:http://www.gzaccount.gov.cn ,点击“市外调入”后录入个人资料,切记在原办证机关办理调出时,未进行过个人资料变更的,只可录入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的内容(有效身份证、档案号码、最高学历、职称);日常管理部门请选择: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区)财政局(选错将不能办理),操作完毕系统将给出受理号(请记下受理号),最后携带调出资料、原(新)学历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职称证、会计电算化初(中)级证、珠算等级证原件,就职单位《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核对单位的属地和性质)、本人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会计工作岗位),到区财政局会计处办理调入及注册手续,可同时办理资料变更。(原件核对后退回,可以委托办理)。
六、资料变更
到区财政局会计处领取或在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czj.getdd.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0812513414987.xls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壹式叁份,登录广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平台:http://www.gzaccount.gov.cn ,点击资料变更,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忘记密码者可以自己操作密码变更)后点击查询个人资料,个人资料显示出来后,在需要更改的栏目改动,操作完毕系统将给出受理号(请记住受理号),带所需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到区财政局会计处办理(可以委托办理)。
《会计法》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辖内单位工作的人员,广州市内常住居民,持广州市暂住证的公民,可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请在以下网站下载:http://czj.getdd.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0812513414987.xls
取得会计知识(技能)考试合格证后,用签字笔填好申请表后(勿复印)自行登录http://www.gzaccount.gov.cn网站>>从业资格>>资格申请,进行会计诚信自律宣誓并输入姓名(如无此窗口弹出,请关闭浏览器“弹出窗口拦截”功能);日常管理部门选中“全部”小框内的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区)财政局后点击确定(选错将无法办理);留手机号(方便日后短信通知会计继续教育等事项),填密码,用简体字输入个人资料,全部内容(最高学历)填完后选择提交,待系统给出网上受理号后填写于表格左上角(此号超十天也有效),到财政局会计处审核时请提交下列资料:
(1)两张同底小一寸彩色照片(贴于表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效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单科或双科);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珠算五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无工作单位(非广州市户口)的需提供广州市暂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单位工作的要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工作证或手册)合同(属地管理)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经初审符合办理要求后由区财政局会计处开出会计从业资格证受理回执单,十个工作日后凭《会计从业资格证申办受理回执单》取证。
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广州市及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就职单位《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核对单位的属地和性质)、本人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会计工作岗位),到区财政局会计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原件核对后退回,可以委托办理)。
三、遗失、损毁重新办证
属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管理或已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若不慎遗失,必须在《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或《信息时报》其中之一刊登属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码(可用有效身份证明到区财政局查询)的遗失声明,见报一个月后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纸、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到区财政局会计处重新办证。属损毁严重需重新办证的,须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可以委托办理)。
四、调出
属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管理或已注册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在离开广州市,在其它城市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及时到我处办理调出手续。由申请调出人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证管理机关查询编码,并同意接收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后,到区财政局会计处领取或自行登录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czj.getdd.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0812513414987.xls
下载和填写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壹式叁份后,提供调入地区的会计从业证管理机关的名称和编码、已格式化的3.5英寸磁盘壹只、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区财政局会计处办理(一经调出,档案交由本人负责。可以委托办理)。
五、市外调入(广州市、各区、增城市、从化市发的证不需办理调动,只办注册)
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且《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广州市外管理的人员,要先从原办证机关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手续,然后登录广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平台:http://www.gzaccount.gov.cn ,点击“市外调入”后录入个人资料,切记在原办证机关办理调出时,未进行过个人资料变更的,只可录入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的内容(有效身份证、档案号码、最高学历、职称);日常管理部门请选择: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区)财政局(选错将不能办理),操作完毕系统将给出受理号(请记下受理号),最后携带调出资料、原(新)学历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职称证、会计电算化初(中)级证、珠算等级证原件,就职单位《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核对单位的属地和性质)、本人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会计工作岗位),到区财政局会计处办理调入及注册手续,可同时办理资料变更。(原件核对后退回,可以委托办理)。
六、资料变更
到区财政局会计处领取或在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czj.getdd.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0812513414987.xls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壹式叁份,登录广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平台:http://www.gzaccount.gov.cn ,点击资料变更,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忘记密码者可以自己操作密码变更)后点击查询个人资料,个人资料显示出来后,在需要更改的栏目改动,操作完毕系统将给出受理号(请记住受理号),带所需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到区财政局会计处办理(可以委托办理)。
《会计法》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