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5、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业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超过两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
6、非会计类专业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五级以上珠算证书(含五级)]。
二、受理范围
1、市属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
2、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的会计人员;
3、外省驻市机构的会计人员;
4、符合办证条件的个人。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窗口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在岗会计人员,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意见栏分别作出意见并盖财务、人事部门印章(如未设人事部门的,盖单位公章)。
3、审核受理。
4、上报审批。
四、需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一)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表(省本级办证提供1份,市县及省农垦总局办证提供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
(三)1、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五级以上(含五级)珠算证书或初级电算化证书 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五)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收费标准:根据海口市物价局A0213002许可证规定,每个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收取工本费10元。
海口市财政局
二00一年八月六日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5、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业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超过两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
6、非会计类专业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五级以上珠算证书(含五级)]。
二、受理范围
1、市属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
2、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的会计人员;
3、外省驻市机构的会计人员;
4、符合办证条件的个人。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窗口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在岗会计人员,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意见栏分别作出意见并盖财务、人事部门印章(如未设人事部门的,盖单位公章)。
3、审核受理。
4、上报审批。
四、需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一)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表(省本级办证提供1份,市县及省农垦总局办证提供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
(三)1、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五级以上(含五级)珠算证书或初级电算化证书 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五)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收费标准:根据海口市物价局A0213002许可证规定,每个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收取工本费10元。
海口市财政局
二00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