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新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直各委、办、局、公司、中央、自治区驻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有关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我区会计信息化改革,全面实现我区会计人员网络化管理,准确统计我区会计人员相关基础信息,拟于2010年8月2日起在全疆范围内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新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及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区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于2010年8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依据换证有关规定完成换发新证相关工作,过期未换证者,责任自负。
二、换证条件
(一)持有自治区辖区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持证人员应参加历年(含本年度)继续教育。
三、换证流程
(一)换证申请人登录
克州财政网(http://www.xjkzczj.gov.cn)或新疆财政网会计信息管理页面(http://www.xjcz.gov.cn/web/xjft/hjgl),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换证申请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二)换证申请人应持换证申请表、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附复印件)、工作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历年继续教育证明、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珠算等级者还应携带相关证书(附复印件)、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信息审核。
注:申请人暂时无工作单位的,需由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申请人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在本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三)交还原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新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全州换证地点名称
换证地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报名信息确认点联系电话 |
克州财政局 | 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三院 | (0908)4235166转6701 |
阿图什市财政局 | 阿图什市松它克路7号 | (0908)4223610转5300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阿克陶县镇政府路97号 | (0908)5721643转5706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团结路10号 | (0908)4621233转6700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南大街党政办公楼 | (0997)5621553转5300 |
五、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的准确性,为会计管理工作提供可靠数据,各县、市办证工作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会计持证人员填写的相关信息,如果填写的身份、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珠算等级不能出具相关证明者,一律不予修改确认。
(二)对换证工作中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要分类妥善保管,作为工作备查资料。
(三)收回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由州本级财政部门妥善保管、统一销毁。
(四)各县、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采取各种宣传措施,借助媒体等方式,向广大会计人员告知,确保换发新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2010年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新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直各委、办、局、公司、中央、自治区驻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有关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我区会计信息化改革,全面实现我区会计人员网络化管理,准确统计我区会计人员相关基础信息,拟于2010年8月2日起在全疆范围内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新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及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区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于2010年8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依据换证有关规定完成换发新证相关工作,过期未换证者,责任自负。
二、换证条件
(一)持有自治区辖区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持证人员应参加历年(含本年度)继续教育。
三、换证流程
(一)换证申请人登录
克州财政网(http://www.xjkzczj.gov.cn)或新疆财政网会计信息管理页面(http://www.xjcz.gov.cn/web/xjft/hjgl),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换证申请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二)换证申请人应持换证申请表、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附复印件)、工作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历年继续教育证明、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珠算等级者还应携带相关证书(附复印件)、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信息审核。
注:申请人暂时无工作单位的,需由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申请人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在本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三)交还原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新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全州换证地点名称
换证地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报名信息确认点联系电话 |
克州财政局 | 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三院 | (0908)4235166转6701 |
阿图什市财政局 | 阿图什市松它克路7号 | (0908)4223610转5300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阿克陶县镇政府路97号 | (0908)5721643转5706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团结路10号 | (0908)4621233转6700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南大街党政办公楼 | (0997)5621553转5300 |
五、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的准确性,为会计管理工作提供可靠数据,各县、市办证工作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会计持证人员填写的相关信息,如果填写的身份、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珠算等级不能出具相关证明者,一律不予修改确认。
(二)对换证工作中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要分类妥善保管,作为工作备查资料。
(三)收回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由州本级财政部门妥善保管、统一销毁。
(四)各县、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采取各种宣传措施,借助媒体等方式,向广大会计人员告知,确保换发新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