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此流程根据《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粤财会[2001]23号)编制
二、办证范围
1、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
工商户及外地企业在江门办事处的财会人员;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会人员;
3、中央驻江门单位、银行系统在江门单位、省属驻江门单位的财会人员;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2、专业条件
(1)凭学历申领
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另外还包括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的可以直接申领。
(2)凭专业证书申领
具有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和会计技能考试合格证书[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证书],可以直接申领。
四、应提供的材料
1、凭学历申领
(1)身份证或暂住证;
(2)规定的学历证书;
(3)会计职称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好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5)《广东省会计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6)《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卡》一份;
(7)本人近期一存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2、凭专业证书申领
(1)身份证或暂住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4)会计技能合格证书;
(5)会计职称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号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7)《广东省会计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8)《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卡》一份;
(9)本人近期一存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备注:
(1)所有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原件当面审核后退还(以下相同)。
(2)会计职称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申请表实际填写内容提供(无填写不用提供)。
五、收费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8元(江价[2003]99号)
六、办理时限
1、凡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从受理至开出《缴款通知书》,正常情况在5分钟内完成。
2、收齐资料后,电脑输入到证书打印,正常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依据
此流程根据《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粤财会[2001]23号)编制
二、办证范围
1、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
工商户及外地企业在江门办事处的财会人员;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会人员;
3、中央驻江门单位、银行系统在江门单位、省属驻江门单位的财会人员;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2、专业条件
(1)凭学历申领
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另外还包括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的可以直接申领。
(2)凭专业证书申领
具有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和会计技能考试合格证书[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证书],可以直接申领。
四、应提供的材料
1、凭学历申领
(1)身份证或暂住证;
(2)规定的学历证书;
(3)会计职称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好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5)《广东省会计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6)《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卡》一份;
(7)本人近期一存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2、凭专业证书申领
(1)身份证或暂住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4)会计技能合格证书;
(5)会计职称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号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7)《广东省会计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8)《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卡》一份;
(9)本人近期一存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备注:
(1)所有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原件当面审核后退还(以下相同)。
(2)会计职称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申请表实际填写内容提供(无填写不用提供)。
五、收费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8元(江价[2003]99号)
六、办理时限
1、凡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从受理至开出《缴款通知书》,正常情况在5分钟内完成。
2、收齐资料后,电脑输入到证书打印,正常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